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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办事指南
 

  六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

行政事项
办事时限
受理部门
收费标准
受理范围
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
20个工作日
规划行政审批窗口
(1)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的;
(2)根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要求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。
   办事流程:

办事依据:

(1)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的报建材料  ①填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(3—2)(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) ②申请函 ③已取得的规划设计要点(含历次调整规划设计要点)及红线图 ④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文本(每份四套)和电子文件 ⑤绘制在1/500现势地形图上的总平图(一式二份)及其电子文件 ⑥设计单位建筑设计资质许可文件(图纸盖资质章及注册工程师章可视为提供) ⑦设计要点中要求提交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⑧经过建筑设计方案竞选的须提供竞选结果材料 ⑨经办人员现场踏勘、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(2)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报建材料 ①填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(3—2)(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) ②申请函 ③已取得的规划设计要点(含历次调整规划设计要点)及红线图 ④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文本(每份四套)和电子文件 ⑤绘制在1/500现势地形图上的总平图(一式二份)及其电子文件 ⑥设计单位建筑设计资质许可文件(图纸盖资质章及注册工程师章可视为提供) ⑦设计要点中要求提交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⑧原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(复印件) ⑨经办人员现场踏勘、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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